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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让英雄不再尴尬

1999-02-08 来源:生活时报 摘自《中国青年报》 我有话说

去年11月14日晚8时,安徽省和县雍镇乡人大主任黄××家中被盗,他发现后高喊抓贼,应声而至的33岁青年农民彭中怀,挺身与持刀歹徒搏斗,胸口和腿部被连刺数刀。芜湖市裕溪口医院接到群众求助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,将彭接至医院抢救,彭第二天凌晨脱离危险。

不久,彭中怀因经济困难不得不提前出院。黄××到医院向彭索要他支付的医药费。

1月28日,记者赶到雍镇乡彭马村彭的家中,身体仍未痊愈的彭告诉记者,他住院后,家人找了黄,黄到医院垫付了4000元,并一再强调这是“借款”。住了一段时间医院后,彭考虑到自己经济困难,向医院要求提前出院。出院那天,黄××来到病房,要求彭在内容相同的8份协议书上签字,协议书的大意是:案子破了,彭必须偿还4000元住院费;案子破不了,如有社会捐助或政府奖励,一人一半(直到把4000元钱还清)。

据了解,彭中怀至今已花去医药费万余元,原打算翻新的茅草房也只好暂时作罢,他儿子已被迫辍学。裕溪口医院一位医生告诉记者:“我们当时从人道主义出发,先救人再谈钱,对医药费也给予了一定减免。令我们不解的是,黄××每次来,不是与我们协商医药费,就是与病人签还款协议。至于彭中怀住院的起因,却好像给忘了。据知情人透露,黄的理由是:我喊抓小偷,也不是让你不要命啊!言外之意,彭受伤是他自己的责任。”

记者在雍镇乡,见到了刚刚在乡人大会上做完报告的黄主任,他承认彭的行为是见义勇为,但同时表示要求彭签订偿还医药费协议也属合理。

彭中怀至今对自己的见义勇为之举不悔。他说:“即使要我支付这笔医药费,我也不后悔。如果大家都不管,坏人胆子会越来越大,最终也会害到自己头上。只是见义勇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,现在四处借债,灰溜溜的不像英雄倒像狗熊。”

在记者采访的前一天,乡党委书记、乡长上门看望了彭中怀,并给他带去500元钱以示慰问。

此事在当地议论纷纷:彭中怀挺身而出遭此后果,今后谁还敢去见义勇为?

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记者说:“虽然这份协议从道德上看令人心寒,但在法律上,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应付给见义勇为者多少钱,如果要付,是按挽回物品的价值?还是按见义勇为者受伤的程度?也没规定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见义勇为受伤者的医疗费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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